关于做好学校法治工作评估的通知

学院各部门:
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论述,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,省教厅将对全省高等学校法治工作进行评估。现将我校法治评估工作安排如下。

一、评估工作由学院党政事务部牵头,其余部(院)密切配合

二、评估工作分阶段进行

第一阶段,自评(2021年5月30日前)。各部(院)相关处室按清单收集和准备材料,及时报送党政事务部(联系人:杨一茂)。由党政事务部负责撰写自评报告,6月10日前报省教厅。

第二阶段,自我完善(2021年6月—7月)。部各(院)相关处室继续报送和完善材料。

第三阶段,组卷、装订(2021年8月)。

第四阶段,接受省教厅评估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部(院)要重视此项工作,部(院)领导负责组织督办,各处室负责人是责任人,把任务落实到个人,严格按清单要求提交材料。严格按清单要求开展工作。所有材料务必在7月31日前提交完毕。

法治评估是一项严肃的工作。以评促改,以评促建。因自身的工作没有做好,给我校法治工作和这次评估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,反之则予表彰。


附件: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法治评估工作各部门材料清单


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

2021年4月25日